高薪低報小心犯詐欺罪!

雇主若以「高薪低報」方式,將實際薪資報得較低, 雖看似節省成本,但已屬於違法行為 影響勞工的勞保給付與退休金權益 可能觸犯刑法,例如詐欺取財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等罪 相關經手人或會計人員,也可能被認定為共犯,一併 承擔責任 薪資應如實申報,保障

聚餐飲酒後勿酒駕

提醒您聚餐酒後多搭乘 大衆運輸工具、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, 無論是開車、騎車或牽車,都算是酒駕

雇主聘前講習

雇主聘前講習講習對象:「第1次」聘僱,家庭類移工的雇主或代理人講習時數:1小時講習方式:臨櫃/團體/網路

工商憑證行動化 輕鬆辦理加退保 無需實體卡及繁瑣認證 提高效率

「行動工商憑證」自即日起正式啟動。過去必須依賴讀卡機及實體IC工商憑證卡才能進行企業身分驗證,辦理電子簽章、員工加退保、稅務申報等作業,現在可以透過行動裝置即時完成。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,行動工商憑證也加入數位憑證皮夾,未來企業負責人、高階

遠離登革熱3重點

1、不讓蚊生 清除蚊蟲孳生場所,如花盆、廢輪胎、水槽、 陽台或屋頂易積水處,應定期清掃並回收廢容器。 2、不讓蚊叮 戶外活動多選擇長袖淺色衣褲, 並適當使用防蚊藥品。 3、不讓蚊進 室內關緊紗窗、紗門 使用捕蚊燈或滅蚊用品。

嚴禁酒駕 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,影響在臺工作權益!

案例 自越南來臺工作的阮先生,一次在宿舍内飲用3罐啤酒後,騎乘機車載著友人上路, 行經交岔路口時,不慎撞上小客車。 經警察到場處理,對阮先生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,結果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53毫克而違反酒駕。

移工不得非法打工-夜市擺攤篇

案例 夜市擺攤的陳老闆,近期生意很好,缺少幫手,便向附近工廠工作的移工小林詢問,是否可以下班後來幫忙簡單的工作,讓他賺點零用錢,來臺灣工作的小林也想多賺點錢回家鄉, 便在老閆摊位幫忙送餐及收拾的工作, 沒想到陳老闔和移工小林都違法了。

勞動部澄清傳言 家庭看護工不在ART適用範圍

針對外界傳言政府推移工零付費會危害到家庭雇主的權益,勞動部1日發澄清指出「這是錯誤的」,勞動部表示,台美對等貿易協定(ART)所涉及有關防制強迫勞動的移工政策,只有針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做出承諾,ART上並沒有包括家庭看護工,請民眾不要過度

防扣證件就服法修正草案待審議 立院法制局建議採實質判斷標準

為接軌國際規範禁止扣留證件,勞動部已提出《就業服務法》修正草案,並已送立院待審,立院法制局也提出評估報告供立委參考,針對是否違法留置證件,建議採能否自由取回實質判斷;並針對侵占、扣留財物等情形,明列具體案例與標準,避免個案認定發生歧異。 行

勞工發生職災後才加保 雇主仍會被罰鍰及追償

勞動部提醒雇主,依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(災保法)規定,勞工自到職當日起即應辦理職業災害保險加保,若等到發生職災後才補辦加保,不但無法免除責任,仍將面臨罰鍰、追繳保險給付,甚至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。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

全臺移工總數4月底突破88萬人 製造業月增近5千人集中AI產業

勞動部公布最新移工人數統計,至4月底為止全臺移工總數突破88萬人,其中仍屬有效聘僱者約78萬人,聘僱許可失效者跌回9萬9千餘人。製造業移工人數月增近5千人,AI相關行業、金屬製品業、機械設備業呈增加趨勢;疫後菲律賓、印尼移工投入製造業近5萬

水泥業空污排放標準修正 促源頭物料控管減污

環境部發布「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」,將戴奧辛與 12 項重金屬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納入管制,同時增訂氟化氫(HF)、氯化氫(HCl)及一氧化碳(CO)等標準,並導入原物料與替代燃料篩選的料源管控機制,引導產業積極落實源頭

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完成初審 再生能源納管、增浮動費率機制

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「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除將太陽光電板、風機葉片等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範圍,此外也將再生能源設備設置業者列為責任業者;針對應回收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,增訂浮動費率機制。為遏止非法棄置,將刑期提高至最重7年,

少子化國安危機 國民黨團提0-15歲月補助5千元

面對少子化國安危機,國民黨團1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,具體提出三項解決少子化政策,包括「0到6歲,孩子健保免費」、「0到6歲,每半年托育補助2萬元」,以及「0到15歲,每月5000元育兒補助」,預算規模大約一年2,416億元,不到GDP的1%,

勞動部友善職場補助5/31截止 申請企業約增3成

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家庭職場、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,勞動部表示,115年度「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」受理申請至5月31日止,今年共提供7項補助措施,透過部分補助方式,支持企業推動友善員工制度。  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表示,

勞基法強制退休規定之適用 勞動部發函說明

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自109年12月4日施行,勞動部積極推動禁止年齡歧視、鼓勵繼續僱用或新聘退休高齡者、放寬定期契約僱用高齡者,排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障礙;勞動部提醒,若雇主聘僱勞工時已知該名勞工超過65歲,不論該名勞工是否曾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