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禁酒駕 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,影響在臺工作權益!

案例

自越南來臺工作的阮先生,一次在宿舍内飲用3罐啤酒後,騎乘機車載著友人上路,

行經交岔路口時,不慎撞上小客車。

經警察到場處理,對阮先生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,結果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53毫克而違反酒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