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簡政便民,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自5月20日起,辦理外國人離境驗證全面採用線上送件並以電話驗證。勞工處表示,雇主或受委任的仲介公司,應於預定驗證日前7天上傳線上系統相關文件,該處受理後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聯繫外國人,完成驗證程序,可減少紙張使用,避免民眾舟車勞頓,並確保外國人權益不受影響。
「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」規定,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因聘僱關係終止出國,應於該外國人出國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探求外國人真意,避免遭強迫送返母國致權益受損。另依「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」,縣市政府受理驗證通知後,除查核勞雇雙方資料,將進行電話或親自訪談;倘無法確認外國人真意,得要求當事人雙方至指定地點辦理驗證。如雙方均無異議,則地方勞政機關將開具「雇主與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證明書」。
需提供外國人電話 以便聯繫
驗證程序於111年修訂時增訂雇主得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證明書,由於民眾接受度良好,因此彰化縣勞工處公告,自115年5月20日起全面採用線上送件並以電話驗證。
勞工處說明,目前主要採「電話預約線上申請」的方式,未來雇主及受委任的仲介公司,於預定驗證日前7天上傳線上系統相關文件,文件內敘明外國人連絡電話,承辦人員受理後將於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與外國人聯絡,確認終止聘僱事實及薪資結清情形後,完成驗證手續,並由系統自動生成序號傳送給雇主或受委託的仲介公司,無須提供回郵信封以郵寄紙本證明書。
臨時需返國 仍可現場驗證
勞工處提醒,若電話中無法確認外國人真意,必要時仍可要求當事人至縣府辦理「補充驗證」。如外國人有緊急情況等特殊需求臨時返國,仍會受理現場驗證。
勞動部「網路線上申辦系統」網址:https://fwapply.wda.gov.tw。勞工處提醒,線上申請時應附上「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」(雙語及彩色版)、「委託書」(彩色版)、「聘僱許可函及名冊影本」、「居留證」(彩色或影本均可)、「護照」(彩色或影本均可),以及「薪資結清切結書正本」(需雙語及彩色版),以供確認移工最近一期領薪情形及計薪期間。 彰化縣勞工處「終止聘僱關係解約驗證及線上通報」專區:https://labor.chcg.gov.tw/06service/service01_con.aspx?topsn=169&data_id=20324,相關問題可電洽專線(04)729-7228。
【外勞社記者 楊孝慈 2026年05月19日 臺北報導】
資料來源:外勞新聞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