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僑外生2年覓職期免工作許可 居留證明確註記 雇主可核對確認

攬才專法新制今年上路,僑外生畢業後2年覓職居留期無須申請工作許可,僑外生在畢業以前必須向移民署申請轉換居留身分,完成申請者移民署將會在其居留證明確註記不須申請工作許可。若仍在覓職期內的畢業僑外生前來求職,雇主可確認透過居留證核對其身分與居留

外僑綜所稅申報身份 依居留天數區分

年度達183天以上 期限內應結算申報 5月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季,外僑於114年度居停留期間合計超過183天且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,且未於4月30日前離境者,應於期限內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。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說明,外僑個人綜所稅申報,依其稅務居民

移工簽證申請出錯過多 泗水辦事處6月起記點停權

駐泗水臺北經貿辦事處11日發函當地仲介業者,指出近來文件錯誤明顯增加,除要強業者加強檢查,並將從6月起實施記點停權機制,最嚴重將函送勞動部評估是否續予認可。 泗水辦事處指出,由於近來申請移工簽證文件錯誤明顯增加,嚴重影響移工及雇主權益,要求

勞退金細則修正上路 分階段施行雇主拒收勞工自提退休金將開罰

為強化雇主落實法遵之義務、確保勞工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時雇主責任,勞動部25日公告「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,新增勞工領月退者可在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,同時雇主不得拒絕為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退休金(第21條),否則可依法加徵最高1倍的

育嬰留停彈性新制 請假天數依子女數分別計算

勞動部115年1月1日推動「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」新制上路,受僱者得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,但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,併入2年育嬰留停期間。勞動部指出,受僱者如同時撫育子女2人,子女三歲前以「日」育嬰留職停薪的30日得分別計算

滿足移工宿舍需求 立委提案修法 社區比例增至15% 不得出售做住宅

外籍移工因文化習慣、生活作息與國人不同,恐與週遭居民造成衝突。鍾佳濱、莊瑞雄等多名立委提出《產業創新條例》修法草案,放寬產業園區社區用地比率至15%,並限制該用地不得出售供興建住宅使用。經濟部強調,社區用地原本就可做宿舍使用,只要合乎法規,

鼓勵企業打造友善職場 勞動部辦工作生活平衡獎

為鼓勵及肯定企業重視員工價值,營造支持員工的友善職場,勞動部辦理2026年「工作生活平衡獎」優良企業表揚,自即日起報名至2026年4月30日截止,今年表揚將依據企業人數規模分組審查,歡迎企業踴躍參選,打造雇主品牌價值,促進勞資雙贏。 勞動部

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同一企業最高補助180萬元

為協助企業降低培訓負擔,培育產業所需的專業人才,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推動「青年就業旗艦計畫」,鼓勵企業以「先僱後訓」方式進用15-29歲青年,透過「工作崗位訓練」,由企業安排職場導師即時指導,讓青年在真實工作環境中邊做邊學,逐步養成符合產業需

營建業者非法棄置遭起訴 環境部提醒依規申報

雲林檢警環破獲一起由營建業者、清除處理機構合作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的案件,近日偵結依廢清法等規定,起訴5家法人及39名行為人,聲請沒收犯罪所得逾2.2億元。環境部提醒業者應確實上網申報土石方及廢棄物產出、流向,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、堆置廢棄物